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路桥区信访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全面深化认识,全面系统把握整改要求,以坚决态度、扎实作风、有力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和相关人员的整改职责。按照“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的工作目标,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四个方面意见,梳理细化,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2024年1月29日召开班子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54条具体整改举措,实行挂牌销号,逐项对照、逐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2024年3月18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各自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坚持带头抓、靠前抓、深入抓,以整改为动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局长李贲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将“四个亲自”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整改进展,带头扛牢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整改成效带动区信访局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正在整改1个。对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5人;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8956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先后召开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学习《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路组通〔2021〕33号)文件。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1月以来,局班子会、支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定2024年区信访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区信访局机关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频率、方式进行了明确。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机关学习会4次。二是认真组织交流发言。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前,都将本月集中学习研讨的内容发至党员工作群,让党员提前自学,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学习内容、工作实际准备交流发言材料,确保全年党员交流发言全覆盖。截至目前,10名党员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加强提醒教育。区信访局党支部在2024年2月26日召开支委会商讨整改措施,并由支部委员对所有在职党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所有党员交流发言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准备,不得照抄照搬网上的内容。
(二)关于“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不够牢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镇(街道)信访办理工作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以组织部门选派干部到区信访局挂职锻炼为契机,加强对挂职干部的培训,同时,对办理质效不理想的单位,通过电话、网络点对点、一对一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办理质效。下阶段,计划组织一次全区性的信访业务集中培训。二是加强检查通报。每月对来信、网上信访规范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规范办理水平。集中整改期间,共检查来信(网上信访)471件次,通过398件次,通过率为84.5%,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一对一进行指导整改。
2.针对“信访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实施信访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依托“141”“乡贤+信访”等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新乡贤信息库,充分发挥新乡贤调解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情”字上下功夫,在“帮”字上想办法,在“法”字上找依据,在“责”字上寻动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关口进一步前移,努力做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3年基层事项就地化解率为97.58%。
3.针对“信访治重化积攻坚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包案领导牵头,进行复盘溯源,推进矛盾化解;对领域内的共性问题,由事权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进行集体把脉会诊,成批推进矛盾化解。14件“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和17件国家第三批信访积案均已按期实现清零。二是做好化解后半篇文章。对已化解的14件“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和17件国家第三批信访积案按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专班不散”的要求,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目前均无发生回流上访。
4.针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初次信访事项的办理。落实初次信访事项“双签双核两见面一现场”办理工作机制,对不满意件进行回访核实,切实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2023年,我区的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99.08%,居全市前三;2024年截至3月底我区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初次化解率均为100%。
(三)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不够有力,信访生态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健康有序信访秩序维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镇(街道)、村(社区)动态管理。印发了《路桥区信访重点镇(街道)、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重点镇(街道)、村(社区)动态管理情况实行周督查、月分析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点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周四公开接访制度和区信访局领导联系镇(街道)制度。2024年2月、3月连续两个月我区没有镇(街道)列入市重点镇(街道)动态管理,3月份我区信访综合成效排名全市第一。二是加强领导值守接访。严格落实区、镇两级领导到信访接待场所值守接访制度,平时每周三天安排六名区领导到区社会治理中心值守接访,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每天安排区、镇两级领导到信访接待场所值守,将信访人员吸附在当地。截至3月底,区领导值守接待群众信访203批次276人次,镇(街道)领导值守接待群众信访149批次307人次,区级走访批次、人次登记量同比分别上升27.45%和32%。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零进京上访。
2.针对“推动违法信访专项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区、镇(街道)两级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对于违法上访人员要求属地镇(街道)和事权单位加强摸排梳理,区信访局提供信访事项终结、不合理诉求认定等证据,推动区公安分局、属地镇(街道)和事权单位,及时收集固定信访人或其关联人员违法违纪的证据,全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加强依法打击力度。2023年依法打击违法信访人员10人(判刑8人,刑拘2人),以打促化8人,进一步优化我区的信访秩序。二是加强重点镇(街道)、村(社区)动态管理。从3月份开始对重点镇(街道)、村(社区)动态管理情况实行周督查、月分析工作机制。2024年2月、3月连续两个月我区没有镇(街道)列入市重点镇(街道)动态管理,3月份我区信访综合成效排名全市第一。
(四)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营商环境事项的办理,积极加强与省市业务科室沟通对接,理清指标统计晾晒取数口径和考核规则,做好核减工作。主动对接及时梳理营商环境中诉求解决不到位不及时问题,提升营商环境信访事项的一次性化解率,2023年我区营商环境信访事项的一次性化解率为100%,并列省市第一。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
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班子会研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印发《区信访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信访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整体推进、一体落实。
2.针对“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和派驻第一纪检组沟通联系,凡遇“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提前将“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告知表向派驻第一纪检组报备,邀请派驻第一纪检组派员到会监督,会后及时向派驻第一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报表。调整《区信访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重大事项均已提前向派驻第一纪检组做好报备,派驻第一纪检组派干宇副组长参会监督,会后及时向派驻第一纪检组报送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报表。
3.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召开班子会研究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印发《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财务风险的预防和监管。对出差、培训、外派挂职等报销全部通过“浙里报”平台进行报销。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均通过“政采云”平台购买,所有的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和相关证明人在反面签字背书,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签,3000元以上的报销还需局主要领导联合审签后才可以报销。每月月底及时对账目进行自查。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信访督查重问题解决轻‘三项建议’职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信访督查。对10个镇(街道)开展了第一轮信访联合督导。印发了《路桥区信访工作“三单一专报”管理办法》,对进京越级上访、赴省初次上访均开展了“一事五查”。同时,以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为重点,对存在因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而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视情况提出“三项建议”。今年以来共提出追究责任建议3次,改进工作建议2次。
2.针对“重部署轻落实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
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制定《区信访局“四风”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第一季度“四风”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3.针对“文件内容脱离实际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公文处理制度》的落实。召开机关会,学习区信访局规章制度,明确了文件审签印发的要求,发文内容要符合我局工作实际。各科室(中心)负责起草的所有以局名义送发的文稿,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把关后,送局办公室核稿,核稿无误后再送局分管副局长审阅会签,最后送局长签发,每个文件的原稿和正式文件1份,留存办公室由文书立卷归档。截至3月底,我局送发的所有文件都已严格落实层层把关。
(三)关于“资产安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对明细账。财务工作人员对2019年开始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逐项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二是加强每月账目核对。自查发现因系统未自动跳转,导致个人所得税中的其他扣款没有及时转到个税系统产生的差额,以及相关费用未及时入账等情况,分别予以调平、次月手动入账,目前我局账证相符。三是重新梳理固定资产,对2021年3月处置的固定自查进行调查核实,该批固定资产实际在2020年4月已通过资产云进行了调减,共37件。对现有的71件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登记。
2.针对“在外经济活动风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核查调处。2024年1月25日,分管副局长对现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教育。二是严格使用“浙里报”平台。2023年8月开始所有差旅费均通过“浙里报”平台进行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浙里报”无法报销的,严格按照财经要求,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报销凭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财务报销。三是加强公章管理。局办公室加强了对公章的管理,建立公章使用台账,对2024年1月份以来的公章使用情况进行了分类登记。
(四)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缺少的签收清单和发放清单均进行了补充。对节假日慰问支出超过标准的部分也已在2023年的福利支出进行了扣减。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召开班子会,商讨修改《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当日印发了《路桥区信访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具体内容,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党务公开机制。每月提前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开本月主题党日内容,对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书记领办项目、党支部抓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等内容在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二是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及时对党务公开栏公开情况进行更新。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以2024年1月份的个人收入为基础,根据党费收缴标准及时更新了2024年的党费。
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发放《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加强各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5个阶段25项流程严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会前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浙教办发〔2023〕6号文件精神。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通报了2023年党建工作情况,代表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其他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分组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进行深刻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向党务工作者发放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加强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
展情况。加强人事干部的培训学习,健全完善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并于2024年3月机关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同时,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路桥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任工作流程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我局没有新提拔的中层干部。
2.针对“选拔任用资料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2024年1月25日,局分管副局长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加强人事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做好中层干部提拔的所有档案管理,在送交组织部后单位必须复印留档一份。二是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2019年新提拔中层干部的档案已从区委组织部复印留档。
3.针对“执行机构和编制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分管副局长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以后严格按照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实名制系统,做好编外人员的出入编管理,必须做到先批后用。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实名制系统进行了更新维护。截至目前未发生未批先用、用编计划补报等现象。
(四)关于“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新出台了《路桥区信访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区信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路桥区信访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区信访局机关学习制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在2024年2月份汇编成册,于2024年3月机关会进行集中学习。
2.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明确由人事工作人员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对新进人员第一时间做好备案登记,有护照的及时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目前局里管理的11名干部(1名退休干部)有护照3人,往来港澳通行证的3人(其中两人既有护照又有通行证),均已交局办公室统一保管。二是加强人事干部对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的学习。制定了《区信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3月机关会进行集中学习。根据管理办法做好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出国(境)审批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无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
3.针对“出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8月开始,我局的公务出差全部在“浙里报”平台申报,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后,方可通过“浙里报”平台进行报销。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成果运用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驻京人员的报销审核把关,2023年5月份开始驻京人员所有差旅费均通过“浙里报”平台进行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浙里报”无法报销的,严格按照财经要求,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报销凭证,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上报财务报销。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要求两名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参加,认真学习,同时要加强对新政策新文件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财务知识。对2021年以来明细账及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补充,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三是及时归档。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每月及时对账,做到账证相符,并及时立卷归档。四是多发放驻京生活补贴已退还回单位基本户并上交国库。
(二)关于“公车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公车管理问题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用车审批,重新设计了用车审批表,对用车的科室、人员、人数、目的地、事项等要素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如需公车,必须先填写用车审批表,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二是建立一车一档台账。从2023年8月开始健全完善了一车一档台账资料,对维修保养、保险、ETC、洗车、加油等情况及时详细的进行登记。三是加强车辆维修的监管。要求每次对车辆维修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维修项目、预估费用、维修点等内容,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下一步,路桥区信访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逐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加强跟踪问效,全力做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再反复。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加速形成工作闭环。坚持以制度管长效,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做到边执行边完善,加速构建闭环管理架构。坚持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升效能。三是进一步举一反三,全面深化结果运用。坚持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全面深化结果运用,通过改进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把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民解忧的干事能力、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依据。以巡察整改推进党建提升,持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全区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2420582;邮寄地址: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邮编: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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