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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检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对于教师王某有偿办班行为仅作诫勉谈话处理,处分偏轻。局党委要重新调查,全面整改。”这是台州市路桥区委第四回访检查组在对区教育局开展回访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反馈意见。随后,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涉事教师王某给予警告处分。

在两轮巡察的间隙,对已完成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访检查,是路桥区委抓巡察整改工作的“标配”动作。近年来,路桥区委始终坚持把巡察回访检查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压实“两个责任”的实际步骤,作为深化巡察整改、推动整改落实落细的有力举措。

“对巡察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检查,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回访不结束,确保整改成果落细落实,这是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提出的要求。”路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蒋辉智说道。自巡察工作启动初期,区委就明确了巡察和回访检查“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相比较常规巡察,回访检查的政治定位更明确,对焦定靶更精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一些单位存在“过关”心态,认为巡察检查应付过去了就完事,整改也只是面上的整改。为了让真实问题暴露出来,发现整改上存在的问题,路桥区委在回访检查过程中,坚持双方反馈、双面汇报、双边考核。回访检查问题和建议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也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馈;回访检查结果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双汇报;回访检查组结合问题整改到位率、问题线索完成率、资料台账完善率、信访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五率”进行量化评分,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党组织,进行重点督办,并将其纳入“回头看”检查名单。

通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回访检查,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有力“再震慑”。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问题严肃追责,由区纪委书记约谈“一把手”,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防止巡察整改打折扣、走过场、搞变通。
截止目前,路桥区委已完成第一至第九轮共44个党组织的回访检查工作,对巡察反馈的1162个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共156项,其中新发现问题17项,有力确保了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长效性。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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