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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路桥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日期:2020-01-20
点击数:1573次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峰江街道白枫桥居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5年至2019年期间,白枫桥居两委多次以菜市场招投标、多城同创、市场考核检查等名义组织人员参与吃喝,费用均在村属企业峰江菜市场账目中报销。另外,居两委还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9年12月,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礼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居委会主任江云林、菜市场法人代表张士友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监会主任朱友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居委会党支部委员江如初、居委会委员丁红芬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居委会委员江加福(非党)、蔡秀太(非党)和菜市场出纳董炳春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横街镇原上云村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1月,原上云村村两委班子在新村部大楼结顶后违规组织宴请,费用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
2019年11月,时任该村委会主任陈青根、村监会主任罗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委员陈富米和任平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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