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路南街道应家村违规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2月,该村多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用于会议等招待。2019年12月,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友荣,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管普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蓬街镇金联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4月、2017年1月,该村违规以社保补助名义向不在职的村干部张某发放补贴。2019年12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德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浙公网安备 33100402331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