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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路桥街道石浜村党总支第一党支部党员、路桥乐园原副经理罗昌熙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7年8月,退休后的罗昌熙在明知路桥皮革厂已为其一次性办理一类基本医疗保险后,又违规以医疗保险费用的名义在路桥乐园一次性领取补贴64084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罗昌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峰江街道下陶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间,下陶村村两委擅定标准违规向部分村干部发放汽油补贴共计15865元,并违规向5名长期未参加村里重点工作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6000元。2019年9月,该村支委兼村监会主任陶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支委陶国富、村委汪裕军、原支委兼村监会主任戴仙明、原支委陶正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池太友(非党)、村委张莺(非党)均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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