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照猫画虎"的退休补助退回来了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章杨村集体账户收到该村退休干部杨某某、王某某等5人共计13.28万元的退款。

这笔退款是怎么回事?时间回拨到2020年6月,彼时路桥区委第六巡察组启动对路桥街道章杨村的村社巡察工作。很快,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村级账目中发现了蛛丝马迹。

2017年2月,发放给退休会计杨某某补助金5.89万元;2017年3月,发放给退休干部杨某某等3人补助金4.35万元;2019年11月,发放给退职会计屠某某补助金3.04万元。

“请解释下,为什么给会计杨某某等人发放退休补助金?”谈话室里,巡察组拿出票据开门见山地向分管组织工作的村党总支委员王雪玲问道。

“我们是严格按照区委文件执行的。”面对巡察组的质疑,王雪玲胸有成竹地说道,“根据文件规定的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任职20年及以上的每年发放1900元;12年到19年每年1600元;9年到11年每年1300元,我们计算补贴的时候还特地查了退休干部简历(聘书),绝对没有多发一分钱……”

虽从来没有听说过对村社有这个规定,但王雪玲的对答如流,让巡察组工作人员产生了疑惑,事情难道另有隐情?结束谈话后,巡察组立即联系了农经部门,对村居退休干部发放津补贴标准进行了解核实,并找到了王雪玲提到的《关于调整离任村(居)级主要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上次提到的文件,是你断章取义啊!”原来,文件指明发放对象是村主职干部,不是所有村干部。给杨某某等人发放退休补助是擅自扩大了津补贴发放范围,另外文件的执行对象是各镇(街道),资金是由区财政局支付的,而不是由村集体支付。

“每年街道组织办都要求上报退休村主职干部名单,然后再发放补助给他们,这是你经手的工作,你不会不知道吧!”二次谈话中,巡察组拿着王雪玲所说的文件说道,“更何况发放补贴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这件事上,你不但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且违反了‘五议两公开’程序……”

面对巡察组指出的两个错误,王雪玲低下了头:“是我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一心想着给退休干部发点福利,看到区委有相关的规定,我就生搬硬套,依葫芦画瓢。为了省事,也没有按照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自以为天衣无缝,我真是想当然了……我会好好吸取这次的教训,更好地投入到村级工作中去,规规矩矩干事……”

之后,巡察组把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给街道纪工委,2020年11月,王雪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3.28万元退休补助全部追回。与此同时,路桥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查处利用村集体资产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中共路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路桥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IE6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2020035774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0402331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