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部署,2019年4月3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强化整改举措,落实整改任务。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
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期间,调离岗位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警示约谈7人次,谈话教育13人次,清退资金5000元,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项。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规范会议程序,提升议事质量,发挥好集体决策作用。二是修订《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及时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确保能够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并高效贯彻落实。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委托第三方会计机构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进行重新建帐。修订完善《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执行。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集体决策,做好会前酝酿沟通,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二是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会等平台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全体党组成员谋全局、谋大局的能力。三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估和审计,加强项目管理。
3.关于“个别领域贯彻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委托两家以上第三方机构开展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背景调查和评估考核。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资金审计。加强人才项目管理,对在兑现期内未正常运行的人才项目按规定告知和督促整改。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发挥“领学”作用,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四是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区党群服务中心、三门县亭旁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责任。三是开展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订《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清单》《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总支委员、普通党员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四张清单,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及时调整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印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建设的通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二是修订《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要求各支部负责人及时跟踪掌握好支部基本情况,规范台账管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发展全过程管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党内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引导党外优秀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7.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路桥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中层干部任免的通知》(路组通[2019]17号)等文件规定,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审核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考察材料规范。二是加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系统谋划全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有序的轮岗交流。三是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人事管理。
8.关于“违规购买发放超市储值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收回用于三人住院慰问的3000元款项。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局本级和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不再出现此类违规慰问的现象。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
9.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有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责令培训机构限期对照检查,并加强审核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向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参训人员和企业进行充分解释说明。三是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及时做好各类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关于“考务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费管理与发放暂行规定》,要求各类考务工作细则和考务费支出均需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规范考务费报销程序,确保票据手续齐全并及时报销。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修订《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梳理出岗位廉政风险点14条,确保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同步推进。二是认真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守住党员干部的“底线”“红线”。三是加强“清廉人社”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桐屿街道春泽社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2.关于“医保基金未开展竞争性存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公开、公平、竞争、效益”的原则,采用公开的方式对专户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基金使用,强化内控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13.关于“在下属企业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订《台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职责、资金列支等工作。开展台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历年列支费用方面的自查自纠,收回2018年用于职工家属住院慰问的2000元款项。
14.关于“机关食堂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委托第三方对往年的食堂凭证重新建帐,做到账目清楚。规范报账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票据手续齐全。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严格食堂收支管理。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财务人员配置,对前期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财务交接手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报销凭证完整,审核审批规范。
1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台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加强管理,抓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二是核实和结清台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电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建立市场管理制度,落实市场管理机制和职责,并对电路进行改造,建立台帐,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三是核查台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修缮支出情况,督促其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完善合同,明确有关事项。
17.关于“开展‘妈妈式’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成立“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为企业开展针对性服务。开展送法律法规知识上门活动,已举办法律法规培训10场次,惠及企业2000余家。开展就业政策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已在33个村文化礼堂向群众宣传讲解就业等方面政策。
下一步,路桥区人社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人力社保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路桥“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2520260;地址:路桥区银安街709号;电子邮箱:lq82520260@163.com。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0251057;地址:区新行政大院南楼630室;电子邮箱:lqqdsj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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