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抓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整改的紧迫性和通过整改落实提高全面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稳定干部队伍、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二是迅速部署,狠抓落实。在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逐项逐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
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整改过程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完善制度5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方面,加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发言、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学习实效。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班子会会议的通知》,明确党委、班子会讨论的重大事项。
2.关于“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治水工作方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黄礁涂海水养殖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海水养殖整改问题长效管理,开展海水养殖常态化巡查,严防违规养殖反弹。目前,已完成黄礁涂海水养殖问题整改,并对黄礁涂海域养殖废水进行达标排放。二是做好非法取水宣传和打击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大力宣传非法取水相关法律法规,大力营造节水护水亲水爱水的良好氛围。加密取水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三是做好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项目专项清理,整改落实36家。
3.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修订《路桥区乡村产业扶持政策》,明确产业发展补助政策。二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编制《路桥区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方案》,落实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全域打造“美丽路桥”。三是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共培训农户300多户。同时,加强与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合作,挖掘本土乡村人才,加强农技人才专项培训。
4.关于“大扶贫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将扶贫开发工作有关精神和政策的学习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调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区级议事规则,将区级扶贫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帮扶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措施。
5.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对于需经党委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及党内事务,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党委会讨论。认真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6.关于“依法行政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用法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局党委成员法制观念,提升其综合研判风险能力,做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二是规范审批手续,严禁各类项目先办后批。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吃透政策。
7.关于“对下属协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下属协会的监管,及时调整协会相关人员,建立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促进行业业务规范运行。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收回违规发放夜餐补助。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标准。三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用标准,认真执行报批程序,杜绝不合规支出。四是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公车出车使用、加油、定点维修等管理台账,坚决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9.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强化效能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化解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彻底整治“四风”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行程,脚踏实地下基层调研、检查,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工作的针对性。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三农”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11.关于“机关党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支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坚决把好选人用人关。
13.关于“对区审计指出的财务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往来款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合同监管,制订合同审查备案流程,规范合同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完善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并落实专人负责,杜绝财务人员与采购人员的混岗使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采购环节不出差错。
14.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登记审批报告制度,实行分管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联签审批,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专人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切实做好干部出国(境)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以“五地”机关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区委巡察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农业农村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干部职工多读原著、深悟真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二是进一步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实现持续见效。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制度有效落地,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76-82439489,地址:西路桥大道539号,电子邮箱:chenwx158@163.com。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6-82456626,地址:区新行政大院北楼550室;电子邮箱:lqqjjz5@163.com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报告不宜向党内(向社会)公开部分的说明
按照区委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整改公布“三不两防三把关”的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报告不宜向党内(向社会)公开部分予以说明。
一、关于“占用水域补偿费催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不宜公开事项:占用水域补偿费催缴事项。
不宜公开原因:根据原《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规定,没有存在缓缴和欠费的情况。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宜公开事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不宜公开原因:国有资产管理比较敏感,容易引发网络舆情。
三、关于“省委巡视涉及的土壤修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宜公开事项:受污染耕地相关事项。
不宜公开原因:受污染耕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信息较为敏感,有保密要求,不宜在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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