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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215日)

庞鑫培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的工作要求,总结2016年全区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了做好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111日至12日,省纪委召开十三届六次全会。夏宝龙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继续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走在前列,向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交上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优秀答卷。123日,市纪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会,王昌荣书记强调要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胡海良书记总结了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了2017年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区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讨论全区纪律检查工作。刚才,潘建华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紧、抓得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纪检机关保持政治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85.85%,连续四年位居三区第一。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讲规矩守纪律形成常态

严明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区镇两级换届工作,通过约谈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微信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组织观看《镜鉴》《警钟》等,严明换届纪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组建专项巡察组,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在收到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后,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结。按照上级和区委工作要求,完善审核流程,严把换届人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12批次1650人次,核查相关信访件4件,涉及问题线索4个。

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每位党员、每个党组织报告学习贯彻情况,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加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区纪委常委带队督查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组督查区级机关、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督查村居(社区),逐级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考廉,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分层分类实施廉政风险干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全年共组织564人次开展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充分运用清廉路桥微信公众号,宣传解读党章党规党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社会关注度逐步提升,关注人数突破4500人,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

突显问责免责。坚持问责、免责双轮驱动、双管齐下,保障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职责定位,突出执纪问责,围绕护航G20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省市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强对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履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工作失职等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工程)推进中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的实施意见》,明确问责十大情形,列出问责清单,为党员干部定铁纪。全年共问责党员干部14名,其中科级干部4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全市率先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共为2名干部免责,切实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强化担当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

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区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代会,听取区纪委工作报告;召开区纪委全会,部署纪律检查工作。区委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1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15次听取区纪委工作汇报。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评,明确一岗双责要求,主体责任主抓直管机制不断完善。

督促下级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全区10个镇(街道)和67个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全部向区委、区纪委提交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组织召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逐一听取10个镇(街道)和4个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当场反馈纪委委员评议意见并由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承诺限期整改到位。各单位党委(党组)均按要求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推进情况。

加强督查问责。组织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由区委书记、区长等17位区党政班子领导带队,深入10个镇(街道)和7个重点部门,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持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加大跟踪力度,推动监督落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明确问责情形、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共有2名科级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三)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借力大数据,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天网查公车、票据核查法等监督方式方法,逐步推动人力监督向数据监督,集中纠治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注重转变工作方式,建立由党风室牵头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纪检室、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处理的新模式,整合力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提高工作效率。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6起,处理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开展农村作风巡查。建立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制度,组建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公安局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取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重点开展专项巡查,集中整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村级组织换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巡查村居111个,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深化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活动,共化解农村涉纪信访积案7件。

坚持定期通报警示。转变节前发文提醒“廉洁过节”的工作方式,坚持节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严明节日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年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17起,实现重大节日前典型案例通报全覆盖。其中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选用通报曝光2起,被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转发通报曝光10起。

(四)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工作日益深化

改进执纪审查方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执纪监督问责。加强日常教育警示,充分利用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党规党纪最新解读等,实现党风廉政教育零距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贯彻落实《台州市党风廉政约谈工作办法》,规范和完善我区党风廉政约谈工作,发现苗头及时约谈提醒,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查处。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共警示约谈党员干部226人次,函询19人次;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轻处分69人,占处分党员干部总数的64.5%,同比上升4%;对38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重处分或职务调整。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反映问题线索,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做到及时处置,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15件次,同比减少39.7%,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7件,同比增长4.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其中区纪委本级立案9件,涉及科级干部6人。

提升执纪审查能力。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有关精神,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和规范重要案件线索报告、线索移送等制度,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协调公检法等部门调取近5年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理人员名单,及时对73名违法党员干部作出党纪处分。推进执纪审查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陪护人才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省市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完成核实性谈话点建设,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确保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办成铁案。实施案件公开审理,坚持受处分党员干部社会化跟踪回访教育制度,连续11年实现案件零申诉

(五)深化改革锤炼队伍,纪检监察力量逐步加强

抓规范,深入推进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出台《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路桥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建立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和年度述责述廉制度,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区委做好纪委换届有关工作,根据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完成5名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8名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情况检查,推动镇(街道)落实纪检干部配备“1+1+N”模式。

抓学习,持续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找问题、正自身活动,通过区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纪委重大会议精神尤其是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讨论交流,查找自身短板,努力学深悟透上级精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举办清风论坛主题讲座,专题学习准则条例,并围绕学习内容,干部轮流作发言、谈体会,切实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精准运用。

抓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管。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工作回避、保密、重大事项报告等系列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执纪审查规程,对正风肃纪、执纪审查、线索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谈心谈话力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零违纪。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够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在重压之下虽有遏制,但顶风违纪行为仍然屡有发生而且花样不断翻新、行为更加隐蔽,给查处带来了新的难度和挑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群众反响仍然比较强烈;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激情减弱,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利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必须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必须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努力成为严格自律的标杆。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全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纯洁性。

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继续强化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九个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任职履新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快速查核专办,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迎来送往搞歪风等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坚决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操作程序,旗帜鲜明支持改革创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二)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全力以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区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坚持实事求是、平稳有序,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抓紧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转隶和监察委员会的组建,确保2月底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人员和工作的全融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坚持内涵发展,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做好改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具体问题。在发挥监察委员会作用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大胆试、踏实做、认真改,努力在试点工作中积累好经验,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凝心聚力加强组织领导。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领会贯彻好上级精神和区委要求,高标准落实好承担的任务。区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区委组织、编制部门要尽快确定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做好干部调配工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障试点依法推进,确保按时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产生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区检察机关要配合做好职能和人员的划转工作,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区委宣传部门、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掌握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三)坚持抓铁有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严纠“四风”。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的落实,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始终保持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坚持抓常抓细抓实,紧盯节庆假日,深化机关作风巡查,高频度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曝光,既要严肃查处“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老问题,又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切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对实施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需要补充的制度该立的立,对不合时宜的制度该废的废,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督促主责部门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

坚持抓党风树新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台州的和合文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积极探索完善“互联网+”宣传教育新模式,充分发挥廉政风险干预、微信公众平台等作用,巩固和拓展主流媒体党风廉政宣传阵地。做好家规家训的挖掘整理、运用和宣传,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通过抓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全面好转。

(四)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树木”“森林”的关系,准确把握各地各单位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讲究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由“破纪”滑向“破法”。

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严明执纪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意识,确保依法行使赋予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充分利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严肃查处基层腐败。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督促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深化“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突出对问题反映集中的镇(街道)的督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五)坚持与时俱进,巩固发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制定五年巡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巡察任务,规范巡察程序、实现巡察常态化。加强巡察协作,把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抓深化,务求实效;对个性问题,要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

全面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总结全覆盖后派驻监督发挥作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细则、监督工作流程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规范监督工作。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对派出机关负责,定期汇报工作,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

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推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的与时俱进。统筹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内部机构改革。纪委全委会要以专职纪检干部为主体,优化常委会构成,更好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工作职责。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六)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抓住“关键少数”,持续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实行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和当面报告“两个全覆盖”。要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底。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等责任主体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廉政约谈、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以及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七)严格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加强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区委的有关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到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全面过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组织建设,配合做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注重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把对党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能力建设,针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职能整合和换届后人员调整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从严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审查全过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管好自己,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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