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机关会,专题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抓整改、形成合力促提升。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三是突出整改实效。坚持结合问题抓整改,结合制度抓落实,结合工作抓提升,把巡察整改的实效转化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动力,以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提升。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1人,工作提示约谈3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党指挥枪”延伸到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过程,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为联系党和广大退役军人的桥梁和纽带。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学习宣传首批13位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引导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成立退役军人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待安置转业士官、军休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党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界限,不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制定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三是规范公文管理,修订完善公文处理制度,杜绝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的现象。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涉及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制度专题学习5次。三是指定中心组学习秘书,具体负责学习内容和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的整理和学习信息的上报。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业务培训会1次。通过在全区范围广泛动员部署、深入细致统筹谋划和多次不定期督查,目前已基本形成各具规模、各有特色的区、镇(街道)、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7家,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桐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路北街道升谷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3家成功创建首批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科室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规范执行。二是建立廉政约谈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廉政约谈工作。重大节日、重要工作开展之前,针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约谈提醒。
五、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主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指导,督促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专题廉政警示教育1次。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特点,加强对优抚、安置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加快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建设清廉文化墙和清廉文化走廊。对1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警示约谈,2名新提拔的中层副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存在租赁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中止租用车辆合同,及时将租赁车辆退回。二是严格执行《路桥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保障用车需求。
七、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安排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负责财务工作,规范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规范法律审查和文本审核程序,落实经办科室和财务负责人双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规范慰问金发放工作,明确发放清单由慰问对象本人签字确认。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政府采购行为,对财务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分别联系2-4个退役军人,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思想教育、帮困解难、政策落实等工作,攻坚化解3个退役军人突出矛盾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实事拥军服务。帮助驻路部队解决困难问题8个,建立拥军志愿服务站59个。三是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依托“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结合基层服务保障机构运行和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具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切实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
九、关于“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酝酿、深入讨论、集体决策。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议题详细记录,准确反映会议研究讨论和发言情况。
十、关于“组织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强支部堡垒,及时补选支部委员会委员,列明职责清单。规范党支部班子工作流程,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开设党费专用账户,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健全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借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是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审查,对干部提拔晋职实行择优选用。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讨论干部任免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回避。四是制定混岗人员调整方案,结合业务工作需要,逐步将行政科室中的事业人员调整至事业单位。
十二、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考勤打卡制度,通过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实行机关干部考勤打卡。二是修订完善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打卡、外出登记报备制度,办公室定期公布机关干部出勤情况。
十三、关于“公章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对公章的使用、登记做好提醒和监督。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的问题,继续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健全长效机制,久久为功强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三)深化队伍建设,党建引领促提升。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上,切实把区委、区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电话0576—82557810;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248号;电子邮箱:lqtyjr@163.com。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6—82456626;地址:路桥区政府(文化路705号)北楼552室;电子邮箱:lqqjjz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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