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4月17日开始,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2020年9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巡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
一、关于“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效果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欠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和我办实际,制定并落实《路桥区委编办机关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除了常规的开会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学习形式外,创新开展读书分享会、学习强国和网络学习城学习积分竞赛、专书自学、人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师徒“传帮带”等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增加习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等重要论述、名人传记、国内外名著、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吸引力。四是开展检查测试。定期和不定期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集体测试,通过检查学习笔记、询问理论和业务知识、开展应知应会内容测试等方式及时检验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五是强化实践运用。坚持效能以联系实际、经世致用、发现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为导向,积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区的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2.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深入研究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机构编制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狠抓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持续写好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两个“后半篇”文章;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力度,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建设、民生领域、基层治理等重点倾斜,持续着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落实好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问题整改。
3.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摸底。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基础,结合机构实名制系统台帐、实地核查等情况,全面梳理机构改革中撤销、合并或分立的事业单位,制定涉改事业单位应注销未注销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合法就简。对于涉改事业单位中二家及以上整合为一家的或财务不独立的事业法人注销登记,启动简易注销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全面提升注销工作质效。三是坚持克难攻坚。区分整合与非整合、财务独立与非独立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细化注销登记流程、操作方法,实施全程督办,对接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协助相关单位及时解决难题。将台州市路桥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予以注销。制定《历史遗留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方案》。
(2)针对“编外人员未全面完成入库”问题。
一是完善实名制系统信息库,做好未入库编外实有人员录入工作。并论证完善《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二是通过开展按季核查、配合上级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落实。
4.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提高调研工作正常化水平和能力,严格调研工作要求,增加调研频次,拓宽调研广度,挖掘调研深度,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落实好机构编制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机构运行分析研判等调研成果的运用。巡察反馈会后,已研究形成《路桥区以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等调研文章。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保证意识形态工作质量,规范开展意识形态问题警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半年度和年度总结等工作,创新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谈心谈话法、“传帮带”法、约谈通报法、考核晋升挂钩法等“四方法”,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18年以来没有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修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问题。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研究修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抓好执行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2)针对“党风廉政教育次数不多,形式单一,廉政学习没有入心入脑”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以“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作出工作安排,增加教育次数,充实教育内容,丰富形式,提高警示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效果。如多次召开了清廉机关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专题室务会议,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在部署、落实、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业务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三是落实师徒“传帮带”制度。“传帮带”内容不仅限于业务知识,还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各方面。
(3)针对“在谈话中发现个别干部存在麻痹思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党风廉政敏感性,加强风险警示,及时更新完善编办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增强全办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各岗位的廉政风险。二是深化“一岗双责”制度,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将风险防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三是落实支部书记谈话制度。落实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的谈话制度,在谈话中引导消除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麻痹思想。四是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针对“廉政约谈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深化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约谈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做好定期约谈、有因约谈,提高约谈质量,做好约谈记录,巡察反馈会后,主要领导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都已深入开展了廉政约谈。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放福利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路桥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与管理。二是开展财务纪律教育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形成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单位审批人、审核人、报销人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平时做好与相关财务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学习,确保不出现违规、不规范等行为;二是建立完善《路桥区委编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路桥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单位内控水平;三是加强财务报销流程审核,做到严格细致,认真审核每一笔支出、每一张单据,确保报销手续符合规定。
(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将工会经费控制在使用范围内。二是提高工会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培训和学习。
三、关于“加强和巩固党的基础建设还不够牢固,一些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班子议事决策工作,认真遵守《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及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把决策环节,规范“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记录,既记录讨论结果,也要记录议事过程。二是加强“三务”公开,将应该公开的决策结果及时在全办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
2.关于“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要求落实回避制度”问题。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约谈相关人员,检查反思未按要求落实回避制度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同时今后严格执行《路桥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确保程序规范、环节透明,提高公信力。
(2)针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中层干部交流调整,按照规范程序对相关同志的中层职务进行了调整。二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机关内部人员交流轮岗,统筹谋划干部梯队培养体系,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
(3)针对“预审材料不够严谨”问题。
严格审核把关选人用人相关数据资料,统一数据口径,防止出现差错,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等基础资料的严谨性和准确度。
3.关于“机关党务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材料填写错误、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格做好党建各项基础工作。对2015年以来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性体验卡等资料,及党员入党时间、评分、考评结果等内容,严格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二是严格规范各项会议记录。按照上级对支部委员会、党员会议、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要求,规范记录各项会议内容。
(2)针对“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够细致”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实际,加强思想引导,有计划的、系统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进行培训,提升理论水平。二是参与党内生活。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使其更好地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锻炼。三是严把党员发展工作环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各项资料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四是发挥好介绍人作用。介绍人加强与发展对象的思想交流、教育引导及党的知识的学习传授,入党介绍人沈思明和张婵分别与贺钿媛开展了多次的谈心谈话与教育引导,即时跟进掌握思想动态。
(3)针对“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问题。
进一步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健全规范党务公开栏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4.关于“民主生活会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要求。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少讲或不讲成绩,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做好整改落实,杜绝走过场现象,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0年10月14日和2021年2月4日,认真按照要求和规范的程序,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民主生活会氛围。
5.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全办人员年龄结构日益老化,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运用激励、关心关爱、学习教育等方式,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二是提振实干担当、攻艰克难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红船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等,制定岗位工作清单,合理工作分工,并要求党员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使全体机关干部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三是及时补充年轻新鲜血液,充实干部队伍,通过集中培训、多岗位锻炼、师徒结对等方式,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目前已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选调了1名年轻干部。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整改落实。全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化责任担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作风引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的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的旗帜在机构编制部门高高扬起。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结合“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区委编办联系方式:电话0576—80238003;邮政信箱: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5楼;电子邮箱:lqbwbzhk@163.com。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6一80251058;电子邮箱:1832699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