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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8日下午,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政,区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宗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官利兵出席会议。

王宗华指出,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其中“回头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又一重要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选择部分巡视过的地方来一个“回头看”,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看问题有没有见底,要深入开展“回头看”,放大和延伸震慑效果。此次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是经区委认真研究批准后同意实施的,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期间,区委巡察组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围绕“三个聚焦”的要求开展政治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准政治定位,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好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努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宗华强调,区委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贯彻落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加强对贯彻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移交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

王政强调,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是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最新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区委巡察组要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上一轮巡察情况,重点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复诊”,重点看看哪些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制度建设付诸行动,有无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紧紧抓住被巡察单位主要职能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具体实践、转化为落实发展任务的工作举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要充分信任区委巡察组,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在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巡察工作上作出表率,要全力协助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查阅资料、信访接待等环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会上,官利兵作了表态发言。官利兵在表态中说,此次巡察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也是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难得机会。全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巡察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支持配合,积极响应和保障巡察工作要求,做到人员随叫随到、文件资料随要随交、工作事项随交随办;要坚决立行立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真正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坚持统筹兼顾,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自觉将这次巡察“回头看”工作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结合,为建立高品质宜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官利兵主持会议,区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彭正牛、应本友,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退二线领导干部、全体中层干部及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动员会前,区委第五巡察组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举行了见面沟通会,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政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

据悉,区委巡察组将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869977805(受理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 30-17: 30),专门邮政信箱:路桥区和兴大厦二楼210室区委第五巡察组,邮编:318050,开通电子信箱:Lqqwxcz05@126.com。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五年来退休或调离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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