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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部署,2020416日至6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92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强化整改举措,落实整改任务。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

巡察反馈的17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对违规违纪的,诫勉谈话1人,教育提醒3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路财党组〔20205号)开展理论学习,确保上级决策落实到位。二是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为平台,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继续深入贯彻《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路财党组〔20192号),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专题学习10次,研讨交流6次。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重要会议精神,2020年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各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共18次。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共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党委工作规则》(路财党组〔20192号),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决策。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16次,班子会议10次,每次会议都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形成会议记录。二是党组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关于防范化解财政债务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建制县试点改革,举办了地方专项债政策宣讲及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了全周期管理理念,确保债券资金合规有效使用。二是推进包括千亩净地、国有资源资产整合、国有企业提质增量、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存量债务降本降息、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在内的六大行动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着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4.关于财政大管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执收单位进一步加大追缴力度,切实履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收入项目、标准、范围、期限执收污水处理费。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路政办发〔202039号),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利用,对当年10月底前仍无法支出的存量资金原则上予以收回,计划在年底对各单位存量结余资金进行统筹收回。三是加强与区机关事务中心的协调配合,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把产权清晰有两证的办公用房变更到区机关事务中心名下,对两证未办理的房产,实行填报房产登记情况表。

5.关于财政对区本级预算单位及下级财政指导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监督管理,针对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分别开展了3次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进行指导督导二是修订出台了《路桥区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路财国资发202014号),对区属国企人员聘用进行全员管理,控制管理费用增长。三是在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和考核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启用跨行资金管理系统、强化国企内部管理考核等方式加强国企监管。

6.关于财政对预算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行事单位内控问题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要求涉及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单位内控有效运行;选取10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内控报告线上线下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出具建议书,同时对全区各镇(街道)及职教中心等11家单位内控进行重构。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日常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个人卡)工作的通知》(路财预执20203号),进一步明确公务卡日常管理和结算报销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票据使用和管理,开通区级财政电子票据业务,5家区级执收单位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用票单位领用未结报核销的财政票据及时进行清理核销

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年共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次,包括意识形态分析研判4次,意识形态问题通报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将打造财政网军队伍作为意识形态十条百例项目,通过网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和网上实战相结合的形式,提升网评员综合能力和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路桥区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试行)》要求,针对我局负责政务动态、政策解读、财政收支、政府预算等栏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局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区财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路财党组20203号),成立清廉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制度,全年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二是我局认真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时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班子成员定期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开展动态化、全面化、常态化监督,针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跟踪监督,局党组主动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

9.关于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遵守《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要求,认真履行程序,关注合同签订细节,提升合同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严格工会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手续。三是加强财务管理,重新修订了《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路财发20202号),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路财国资发〔201614号)配置,对超数量配置计算机进行收回。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台州市财政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路桥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区创建办、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于2015年至2017年、2017年至2018年在财政大楼办公,办公期间在我单位食堂搭伙,食堂产生的亏损由各单位共同分摊,因以上两单位均无法从包干经费列支搭伙费项目来分摊亏损,故要求以水电费名义列支转入食堂用于分摊亏损,现已全部上缴国库。

11.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专题学习了《路桥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路区委办201745号)《路桥区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路组201820号)等文件精神,掌握提拔程序、会议记录相关规范要求,并建立选人用人专用会议记录本。二是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进行全程监督,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三是健全干部提拔文书档案,制订《提任中层干部考察文书清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整理干部任免文件、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表格材料,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和自留制作干部任免台账。

1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由于我局行政编制少、行政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加之业务工作相对专业化,岗位的可替代性差,人员调配存在困难。根据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我局适当将人员进行了混岗使用,并且在拟使用前向组织部门进行了报备说明。随着工作人员新老交替的完成以及年轻干部的成长,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会更加科学合理,混岗问题也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13.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比较松懈,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制定印发了《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请销假管理规定》(路财办发20208号),对请销假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严格监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2018年度出国(境)人员年休假补贴予以收回并缴国库,在发放2019年度未休年休假补贴时,已将出国(境)人员相关补贴予以扣发,以后将严格执行该项规定。

14.关于机关党建抓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党内活动,精心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引导非党优秀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5名干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初制订支部学习计划,局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做到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每月召开党员大会1次,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主动参加支部学习交流,落实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各类会议的记录和考勤工作等,提升记录规范性。三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全体党员干部围绕主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活动效果。四是协助指导落实国企党建的制度要求和工作部署,根据市国资委要求,7家一级监管企业及时制定出台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更新掌握国企党员分布情况,确保国企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15.关于审计整改措施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由区级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路政办发〔202039号),进一步加强了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下一步,路桥区财政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路桥一区四城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6-82516888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电子邮箱:lqqczj303@126.com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2929160;地址:区新行政大院南楼521室;电子邮箱:lqqdsj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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