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强化担当 砥砺奋进
为加快建设清廉路桥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在区纪委六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庞鑫培
2018年8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经区委同意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大行动”为加快建设清廉路桥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建设“两个标杆区”提供坚强保障。
在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当前全省、全市、全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7月19日至20日,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相继召开,分别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7月30日,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五届五次全会和五届四次全会,通过《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中共台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台州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昨天,区委召开六届四次全会,通过《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关于加快建设清廉路桥的决定》。建设清廉路桥,是全面贯彻落实清廉浙江、清廉台州建设的具体行动,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设清廉路桥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保障清廉路桥建设方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全会精神,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坚定不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的管党治党重要思想抓下去,积极发挥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待。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建设清廉路桥的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开展清廉路桥建设试点工作,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清廉路桥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清廉路桥、打造廉洁之城的战略目标,设计了“四廉”“四清”的抓手载体,确定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的实施路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构建了清廉路桥建设的“四梁八柱”,各项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得到了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充分肯定、各类权威媒体的专题报道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全区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干部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建设清廉路桥提供了扎实深厚的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和民意基础。
一是聚焦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深入推进区委政治巡察,发挥大督察委加速办督查督办作用,持续加强对上级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今年以来,对38名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聚焦深化改革,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新效能。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察职能,建立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工作全覆盖。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有关留置场所建设的要求,完成留置场所的改建工作,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共办理2起涉及4人留置案件。其中,3月16日至23日,一次性留置了3名调查对象,从采取留置措施到法院宣判,仅用43天,实现案件办理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果。
三是聚焦正风反腐,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高频次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驰而不息严纠“四风”,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党纪政务处分20人,分别同比上升180%和81.8%,组织处理17人,通报曝光18期32起58人。建立一周一会商、一周一汇报、一周一通报制度,开展清零、破零行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立案10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3.8%,党纪政务处分90人,组织处理251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
四是聚焦两个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区委巡察工作机制,坚持常专结合,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三个三”的巡察机制,实施巡察整改报告“网上晾晒”,不断增强巡察的透明度、精准度、震慑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开展3轮17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01条,反馈问题398个,党纪政务处分29人,诫勉谈话32人,组织处理36人,警示约谈31人,工作约谈87人,清退资金63万余元。加大农村基层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巡查村(社区)26个,发现问题线索40条,处理82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
五是聚焦清廉村居,夯实清廉路桥建设的基层基础。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清廉指数”定期发布机制,制定《路桥区清廉村居创建规范》,启动清廉村居培育暨清廉文化大讲堂宣讲季活动,发布首期10个镇(街道)和314个村居的“清廉指数”,公布清廉村居培育名单和十大清廉人物、清廉家训、清廉故事,宣布党风廉政教育讲师团和清廉文化大讲堂宣讲团成员名单,深入实施“农村涉纪信访化解攻坚年”行动,清廉村居建设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六是聚焦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每两周举办一次“清风论坛”主题讲座,赴大陈岛开展学习垦荒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上级重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举办全区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工作,选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上挂锻炼,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谈心谈话月活动,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立案数和信访数高位运行的态势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扭转,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高发的现象在短时间内还客观存在,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条件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彻底消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建设清廉路桥任务艰巨而繁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层层递减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委(党组)“一把手”还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转到主体责任上来,对管党治党工作,会上讲得多,提要求、作部署多,亲自研究、直接参与的程度还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强,有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
二是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有的政治意识淡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散布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有的缺乏责任担当,习惯当“背手干部”“甩手干部”“挥手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保护主义”。有的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有的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认识不清,不传达,不学习。
三是“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有的变着花样违规吃喝、送礼、旅游和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有的违反“酒局”“牌局”规定,私人聚会不注意形象,甚至酒后失态、酒后驾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有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
四是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与人攀比的失衡心理、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小节不守的麻痹心理、不干不错的消极心理、升迁无望的“天花板”心理。有的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的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有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违纪违法,顶风作案。
五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不容乐观。农村涉纪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集中在村级“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拆迁、违法建筑等方面。一些地方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镇(街道)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少数村干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挥霍浪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涉黑涉恶、横行乡里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响强烈。
二、砥砺奋进,开启新时代清廉路桥建设新征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省委、市委作出了清廉浙江、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区委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清廉路桥的决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都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八大行动内容,履职尽责、敢抓敢管,主动作为、传导压力,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成清廉路桥提供坚强保证。
(一)紧紧抓住政治建设这个纲和魂。清廉路桥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七个有之”,聚焦“有令不行”问题,依托区委大督察工作机制,针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问责曝光力度,着力整治贯彻不力、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五心妈妈式服务等方面另行一套等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路桥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同程度存在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问题,重点加强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按照“亲”“清”要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确保政商之间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3、优化党内政治生态。要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紧紧抓住主责主业这个责任田。在协助区委推进清廉路桥建设过程中,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该管的坚决管好,不该管的决不越位。
1.强化改革攻坚。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在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好派驻“探头”作用。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发挥好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组织决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监督制约等制度体系,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强化正风肃纪。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盯牢重大时间节点,注重补短板和防反弹的结合,高频次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严肃查处“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等老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拓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四风”整治,对照“十种表现”,加强分析研判,整治突出问题。坚持重要节点通报全覆盖和定期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3.强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着力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按照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和“回头看”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创新巡察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巡察一体化机制,构建区委巡察和基层站所延伸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三者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问题共治的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4.强化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5.强化精准监督。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等机制,形成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的“一盘棋”监督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开展监督检查。聚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行为。聚焦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管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利用公款存放谋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紧紧抓住稳中求进这个基本工作方针。清廉路桥建设是一场持久战,不是运动战,不能指望“一下子”“一阵子”能解决所有问题。要把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贯彻到清廉路桥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稳”和“进”是辩证统一,“进”是目的 ,“稳”是方法。“稳”就是要立足大局、把握大势,保持定力稳、政策稳、工作稳,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行稳致远;“进”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工作,日有所进,月有所获,年有所成。
1.把握“两个阶段性目标”。建设清廉路桥,区委提出到2022年和2035年这两个阶段性目标。其中,2022年是期中考,目标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求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行贿案件数量“三个明显下降”;2035年是期末考,目标是全面建成清廉路桥,要求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对标这两个阶段性目标要求,要倒排工作时间,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厘清每个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规划好每个阶段目标的实现路径。
2.抓好“三不机制”。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正风反腐恰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一以贯之落实好“三不机制”,将标本兼治贯穿于清廉路桥建设的全过程。“不敢腐”的威慑要再强化,坚持不懈“打虎”“拍蝇”“猎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不减。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岗位,持续出重拳,把存量进一步减下来,把增量进一步遏制住。“不能腐”的制度要再完善,做深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有关单位扎密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不想腐”的自觉要再强化,会同宣传等部门大力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强化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三笔账”,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3.用好“四病疗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实践“四病疗法”工作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分类施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未病常防、小病早治、大病快治、重病严治,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四)紧紧抓住系统构建这个主路径。建设清廉路桥,是一篇大文章,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思维,必须各级党委主抓,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1.要“四清”联建。建设清廉路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四个目标。这四个目标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统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部署,贯穿于党的事业全过程各方面,不可割裂,要一体建设、一体推进。要把握好清廉路桥建设的丰富内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各级党组织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把握好清廉路桥建设的广泛外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区委坚定不移践行“八八战略”、建设“两个高水平”标杆区的决策部署,将清廉思想、清廉理念、清廉要求、清廉价值、清廉目标体现好、对接好、融合好,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以清廉保发展、以发展促清廉。
2.要四级联动。建设清廉路桥,全区上下都是参与者、建设者,没有“局外人”“旁观者”。从纵向来讲,要在清廉台州建设的引领下,坚持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一体推进,实现纵向到底、上下联动。从横向来讲,坚持清廉文化大讲堂轮流宣讲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并拓展清廉村居培育提升工程,完善清廉机关创建规范,制定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等创建规范,督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等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表率、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清廉路桥建设全域化、全覆盖。。
3.要各界共建。要发挥好人大的作用,通过履行监督等法定职能,自觉服务和保障清廉路桥建设。发挥好政协的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心聚力,画好清廉路桥建设同心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清廉路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群团组织、社会各界要各尽其力,共同推进清廉路桥建设。各镇(街道)和区级各单位要制定具体举措,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施政、阳光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分类研究制定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文化等实施方案,采取有效管用的举措,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汇聚合力。
(五)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清廉路桥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业,要职责明确,责任到岗到人。
1.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清廉路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推动党委(党组)严责任、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党委(党组)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推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清廉路桥建设任务。压实责任链条,传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强化监督责任。要把清廉路桥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工作,作为执纪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牵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清廉路桥建设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定期汇报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清廉路桥建设任务。同时,建立清廉路桥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锤炼队伍,不断提升加快建设清廉路桥的履职力
事业是靠人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这次提交全会审议的实施意见,专门部署“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目的是打造一支“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过硬、始终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政治担当是检验和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操守、政治品格以及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作为第一位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坚持“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始终对党忠诚,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要全面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清廉路桥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在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背景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既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又普遍感到本领恐慌和知识恐慌。要在学中增强本领,要以清风论坛、主题党日活动、路桥清风微信群为主要载体,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学习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要在实践中增强本领,采取以老带新、以案代训、跟案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岗位练兵,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把握好党的政策和策略,运用好监察措施和信息化手段,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本领,努力成为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的“全才”“专才”,成为既精于执纪又善于执法的多面手、行家里手。要加快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查询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
三是敢于监督亮剑。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但从实践来看,有的地方和单位监督执纪偏松偏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甘当“和事佬”“老好人”“隐形人”,有的遇到困难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有的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要铁肩担道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亮剑担当。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要带头履职、带头尽责、带头负责。要主动作为,善于监督,既要着力发现显性问题,又要着力发现隐性问题,既要着力发现普遍性问题,又要着力发现个性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铁面执纪,敢于亮剑,在党纪国法面前,在是非对错面前,不怕得罪人、伤情面,宁愿听干部的骂声,也不要听干部的哭声,绝不能出于“人情考量”搞“纪律松绑”,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四是严于修身律已。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了,任务更加重了。这些权力如果用得好,能够成为正风反腐的利器,如果用得不好,就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修身律已是常修课,是立身之基。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守规矩、重品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敬畏权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干净做人、踏实做事,始终保持严守法纪、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之心。要严于律已,要慎独慎初慎微,管好身边的人,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恪守清正廉洁之身,做干部廉洁的表率。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绝不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关于《实施意见(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下面,我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路桥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审议稿)》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一说明。
(一)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服务保障建设清廉路桥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区纪委成立文件起草组,组织起草与区委加快建设清廉路桥决定相配套的实施意见。
区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稿起草工作,切实加强对文件起草工作的领导,明确要求实施意见突出“三转”导向,聚焦主业主责,恪守职责边界,提出工作举措,必须是在建设清廉路桥中纪委监委该管的工作,该抓的任务,该负的责任。文件起草工作经历调查研究、集中起草、征求意见三个阶段。前一阶段,在协助区委起草关于加快建设清廉路桥决定的同时,同步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在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大行动”和市纪委实施意见,起草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广泛征求委机关各室、各派驻机构和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上周,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同意提交今天的区纪委全会审议。
(二)实施意见审议稿的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清廉路桥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重大意义方面,与区委《决定》重大意义保持一致,突出强调建设清廉路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提高我区党的建设质量的有力抓手,也是打造活力新区、建设美丽路桥,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总体要求方面,突出政治要求,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并阐述了服务保障清廉路桥建设的方向性要求。基本原则方面,主要有“六个坚持”,即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坚持聚焦主业、坚持依纪依法、坚持精准有序、坚持一体推进。
第二部分,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一是实施“政治监督大护航”行动。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一根本,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实施“深化改革大攻坚”行动。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拓展延伸监察网络。三是实施“正风肃纪大深化”行动。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健全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机制。四是实施“巡视巡察大联动”行动。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健全巡察体制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五是实施“惩治腐败大震慑”行动。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六是实施“精准监督大提升”行动。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七是实施“社会共建大促进”行动。督促责任单位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建设,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八是实施“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确保政治过硬,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监督。
第三部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资格担当,着力抓好“八大行动”,当好建设清廉路桥的排头兵,发挥好协助和监督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强化问责督导,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责任。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协助党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建设清廉路桥、打造廉洁之城,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待,继续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续写“清廉浙江”“清廉台州”的路桥新篇章,为路桥加快建设“两个高水平”标杆区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