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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9月30日至12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分中心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整改中做到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反馈的具体问题抓起,梳理本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一剖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解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分中心分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答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答卷”。在巡察反馈会后,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专题党组会议,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切实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主动看齐找差距,自觉担当抓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分中心分党组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落实本科室整改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反馈的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在新时代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分中心分党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形成制度和习惯。

(二)日常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日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分中心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上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依托“网络学习城”、学习强国、浙政钉等平台,拓宽学习教育渠道,线下以集中学习、支部学习、开展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实现教育资源线上线下相整合,进一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让干部职工可以随时随地高效学。截至2021年4月份,分中心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上党课1次、机关学习会8次。

(四)坚持理论工作和实际相结合。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住房公积金职能,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住房公积金实际结合起来。及时学习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分中心全体职工对今年3月份新修订的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和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进行梳理并组织研读学习,领会各项政策的精神实质,确保学懂弄通吃透各项新政策。

二、关于“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明确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分中心工作,明确主要职责、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和监督考核等;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对公积金社会舆情的正面宣传和正向引导,推进住房公积金队伍意识形态和网络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分中心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报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分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情况。不定期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截至2021年4月,已组织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集中学习1次。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担当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目前分中心的“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决定,并每月上报第二纪检组,防控“三重一大”廉洁风险。

(二)规范党组织生活记录。召开会议明确党组织生活记录要素和要求,确保每次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四、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好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全面推行和建立“三会一课”台账,详细全面记录“三会一课”内容,并且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坚决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截至2021年4月,分中心已组织主题党日活动4次、党员大会1次,上党课1次。

(二)分中心分党组在今年二月份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深入查找问题,确保剖析自己有深度、辣味足。在批评他人时紧扣主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切实实地“红一次脸,出一次汗,排一次毒”,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增进团结、改进作风的目的。

五、针对“公积金‘僵尸’账户清理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媒体等渠道,多方位宣传“僵尸户”清理工作,公积金“僵尸”账户清退工作有条不紊持续进展中。

(二)通过电话联系原单位核实人员信息,与社保、医保、公安等单位进行数据比对等方式,提高公积金“僵尸户”清理效率。截至目前,清理户已增加至237户,归还缴存人资金达866520.24元,清退率64.40%。

六、针对“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公积金的宣传形式进行创新。对相关建言献策者进行表彰,激发职工干部的创新意识。分中心重新包装设计公积金对外宣传的纸巾盒,在底部印上住房公积金小常识和浙里办住房公积金专属二维码。每个人都可以扫码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高效便捷。

(二)加大对非公企业上门服务力度,结合“三服务”活动,采取“一企一策”面对面讲解宣传、召开座谈会答疑解惑等方式,帮助职工了解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扩大走访调研活动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提高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七、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把工作现场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调研活动,拓展“三服务”。班子成员带队前往企业深入一线访民情、访企情、访政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讲解,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作用。

(二)开展党支部与结对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积极践行“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桐屿勤丰村展开夜巡,积极发挥党员先锋的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八、针对“联合有关单位形成促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现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持续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维护公积金管理良好运行秩序。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骗提案中涉及的非法中介犯罪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且充分利用数据共享资源,对每一笔业务办理的房屋信息都进行数据核对,确保提取资料的真实性,从源头上防范骗提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建缴理念,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由分中心牵头,联动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当房地产公司向区建设局报备时分中心可同步相关信息,同时借助社保、税务、市场监管等数据,为长效建缴持续完善基础数据库。

九、针对“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典》的学习,提高执法基本素养,切实做到心中有法、规矩执法。

(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建强执法队伍,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敢执法、善执法、执好法。分中心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执法要求,深挖违法行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认真做好详细笔录,特别是在涉及产业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公文等违法行为线索时,对相关信息及时整理并移送公安局等相关机关。

(三)学习、整理各地的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的优秀典型案例。不断向先进地区学习,并结合近几年执法实际,不断提高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水平。

十、针对“未能发挥资金的增值收益最大化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中心合理安排利用好账户资金,以发挥出最大效益。注重资金使用率和收益率,控制流动资金存量,月均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活期)控制在1.5亿元以下。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党建上墙”的工作,做到政治性、规范性、艺术性的统一。分中心分党组今年谋划打造路桥公积金党建体验展示区,在服务大厅设置独立的党建宣传阵地,内容涵盖党的介绍、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多媒体展示等,实现了党员教育多元化。

(二)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截至2021年4月,分中心已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在每一次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主题、时间、时长、主持人、参加人员。活动后迅速整理台账,并将活动情况在钉钉云上发布备案。

十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地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系列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抓风险防范点,大力开展廉政建设。结合各科室岗位工作实际,建立了“清单化定责”制度,使“碎片化”的工作形成具体的工作指标,从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共梳理出风险点12大类33小点,制定了34条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风险定岗、制度到岗、责任到人。

(三)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班子成员间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必谈,主动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微杜渐。

(四)抓作风养成,培优清廉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注重作风改进,持续抓好机关作风整治、官僚主义整治,将作风建设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在现有的党建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增设不同类型的廉政文化元素,营造崇清尚廉的浓厚氛围,做到常熏陶。同时,设立“廉政书架”,选购廉政书籍,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学习廉政知识、接受廉政教育的平台,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培养廉洁、公正、高效的机关作风。

十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存在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对照中层干部选拔制度,重新梳理选拔任用资料,形成干部人事资料保管清单,确保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完整不遗漏。

(二)持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度。分中心分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路桥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法》规定程序,做好记录工作,使人事任用更加规范。

(三)切实推进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在巡察问题反馈后,分中心分党组已安排归集管理科科长和贷款管理科科长的轮岗交流工作。

(四)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对干部的个人护照进行统一管理。

(五)进一步完善出国(境)的报备手续,优化调整出国(境)审批程序。明确出国(境)事项审批和证照申领审批,特别对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把关更细更严,确保管理到位。严格控制出国(境)时间,实行一事一批,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信息报备工作。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缘由和请假天数,逐级报批后,送至综合科存档。不定期开展上班纪律检查,加强干部的日常考勤监督。

下一步,分中心分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纠“四风”的韧劲和恒心,把补短板与防反弹、坚持与深化结合起来,持之以恒严纪律,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公积金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好重点任务落地生根,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让广大缴存职工满意。

四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坚持把当前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形成长效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改了再犯,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2812329;邮政信箱: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1楼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邮编:318050;电子邮箱:lqg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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