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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 严防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啊,没想到看完病后居然一分钱都不用花!”当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开展回访时,坐在自家大门口的郑大爷连连感叹道。

 据悉,家住横街镇的郑大爷是低保户,今年由于下肢溃疡动了手术,产生近3万元的医疗费用。这笔不小的开支一直是悬在郑大爷心中的“大石头”。今年以来,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治理”列为16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之一,在一次困难群众走访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到郑大爷的情况。随后,区纪委区监委立即督促医保、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解决方案。经过路桥区城乡居民困难人员四重保障专项救助后,相关费用被减至3171.1元,通过慈善总会及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救助后,最终郑大爷个人自付为0元。
    “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一直是我们紧盯的焦点问题。如何让医保扶贫政策精准惠及到真正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体也是我们一直监督的重点。”路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能够监测感知、及时预警困难群众出现因病致贫、返贫状况,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实地督导、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医保、残联、民政等部门积极构建“督数据、督实地、督红线”的“三督”动态监测预感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户加强监测,实现精准预警、靶向帮扶。在监督过程中主动发现可能因病致贫返贫或自费过高的困难群众,预先备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上半年,路桥区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4121人,其中监测达到大额医疗费用预警红线人员28名。
    制度是保障,关键在落实。为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机制,确保制度落地,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面对面谈话、个别询问等方式,抓重点、提问题、立要求,着力督促医保、残联、民政等部门加快巩固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重保障一体化的医保精准扶贫机制,推出《路桥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院基本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由慈善总会接力分担困难群众医保目录外诊疗费用,截至今年9月份,受益困难群众达181人,累计减免费用15.5万元,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此外,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到与困难群众就医息息相关的定点医疗机构。为防止出现自费用药占比高,使用高价药、高价材料,不规范用药等行为,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医保部门成立督查组,实现对全区119家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督全覆盖,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假”和推销高价药品问题。截止今年9月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6家次,对违规违约机构作出处理34家次,追回医保基金及处违约金共计22.97万元。
    “医保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力度,推动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可兜底、因病返贫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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