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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升级加力 推动巡察问题"见底清零"

 村社巡察整改,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今年以来,台州市路桥区委巡察办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村级巡察的最终落脚点,主动出击,靠前指挥,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抓严抓紧责任链条;“反馈+督查+验收”三环紧扣,抓牢抓准关键环节;“一把手+重点人+重点事”三项重点,抓实抓好重点事项等有力举措,实现了村级巡察整改质效的全面提升。目前,该区村级巡察反馈的15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真正实现见底“清零”。

“区+镇+村”三级联动,推进“加速度”整改

该区全面整合各层级力量,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区级层面紧扣村级巡察整改重点难点关键点,建立问题线索直查快办、重点问题分类交办、难点问题指导督办等机制作保障,确保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重点难点问题以工作提示、现场指导、责任部门领办等方式加强督促落实。

镇(街道)层面,该区抓好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三个“关键人”。明确党委(党工委)书记负责村社巡察整改首要责任,副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纪委(纪工委)书记负责整改监督责任,通过打造高规格村级巡察“主抓直管”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村级层面,该区探索群众评判测评模式,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巡察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据统计,今年以来,路桥区通过召开群众评判会、发放调查问卷、走村入户访民情听民意等途径,共收集群众对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64条,推动解决具体问题145项,真正做到问效于民。

“反馈+督查+验收”三环紧扣,强化“全流程”整改

巡察组在向被巡察村社党组织严肃反馈的基础上,同步做好向镇(街道)联系领导通报,推动其履行“一岗双责”,点对点传导整改压力,向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职能部门抄送巡察发现的相对应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监督职责,这是路桥区开展村级巡察以来的一贯做法。

今年以来,在严肃反馈的基础上,路桥实行“督办+领办”整改机制,个性问题由镇(街道)分管联系领导督办,共性问题由具体责任部门领办,同时要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针对辖区共性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针对个性问题担负起督促各村党组织限期整改的责任。如区委第十二轮村社大巡察涉及135个村社759项具体问题,实行“督办+领办”后均在2个月的整改期限完成整改。

此外,区委巡察办还制定印发了《路桥区委村社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明确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等部门,在整改会商审核、日常督查、质效评估等各个环节中的21项评估验收指标。区委巡察办统筹组建整改督查评估工作组,适时对各镇(街道)整改工作开展评估,并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提级监督村社整改情况。

“一把手+重点人+重点事”三项重点,实现“动真格”整改

抓住“一把手+重点人+重点事”等核心要素,是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的关键。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汇报关于村社巡察整改进度、村社干部责任落实、整改举措落地及建章立制执行等四方面情况,是今年村级巡察整改的一项新举措。今年以来,共有4名村级巡察整改存在问题较多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在书记专题会议作情况说明。

同时,区委巡察办聚焦村级巡察“重点人”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排查清理问题线索307件。另外,巡察办每月列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月表及核查情况专题报告,由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向区委书记作专题汇报。目前,村级巡察移交线索处置率达98.7%。

对重点问题,区委巡察办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清理。如综合梳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难整改、易反弹的问题,建立了“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回潮问题”“民生事项”三张重点问题清单,移交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面上问题集中规范,并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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