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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 敲响纪律警钟

“针对近期我单位发生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全体人员要敲响警钟、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严格遵纪守法。”近期,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督促下,召开了“治酒驾、严纪律、正风气”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并组织全员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

自今年10月起,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开展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已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5次,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3起,查处背后“四风”问题1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如何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如何从思想上拧紧“阀门”,从制度上堵住“漏洞”?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在严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同时,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等方式,做深做实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

在该次专项工作中,区纪委区监委积极发挥“室组地”联动效能,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第一时间告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律“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并成立由相关科室、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等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调查组兵分三路,快速调查情况,制作谈话笔录,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调查结果,制作纪检监察建议书,追究单位党组织及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加强派驻监督。目前已向2家涉及酒驾、醉驾及参与酒局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组织召开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完善制度漏洞,并分别对6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全区机关单位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相关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并开展杜绝酒驾醉驾廉政谈话,从提升法治意识的角度,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落实饮酒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一律不得饮酒,非工作时间需饮酒的,要通过浙政钉手机系统逐级上报,讲明饮酒时间、地点、人员以及返回交通方式。如路北派出所实行早班前开展民辅警酒精检测,倒查落实“禁酒令”,从制度上管牢大多数,最大限度降低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风险。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起。”路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区纪委区监委向全区机关单位发出《关于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整治的通知》,将专项行动延期到明年2月份,并明确此后将常态化开展,释放出从严从实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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