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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常委项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常委项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项小平理想信念滑坡、丧失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组织意识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意识缺失,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象征性支付钱款方式占有他人财物,利用职权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落户、拆迁安置、违章厂房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项小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项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台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项小平简历:

       项小平,男,汉族,1970年1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路桥新城开发管委会副主任,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州市物流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党工委书记、路桥新城开发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党组成员、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2021年10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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