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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停职处分的村主任为何还能领取补助?

     “咦,戴组长,这张小荣不是已经被停职了吗?怎么在2016年又领了‘三三制’补助款?”

2019年7月初,台州市路桥区委第十一巡察组进驻蓬街镇开展村社巡察。这天,一张领款凭证进入了巡察组同志的视线。

据了解,“三三制”补助款是村里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发放的一项社保补助费。按道理,张小荣已被停职,就不该再领取相关补助。

“再找找,应该不止这一笔!”有着多轮巡察经验的戴建斌从中嗅到了一丝猫腻。

在查阅了金联村五年的账目后,巡察组发现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小荣在2015年3月因非法占用土地被开除党籍、停止履行村委会主任职务后,分别于2016年4月、2017年1月继续领取“三三制”补助款共计4452元。虽然领取时间分散、金额不大,但还是被巡察组悉数查出。

同时,金联村个别班子违规领取补贴等一系列问题也浮出水面。随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材料移交给蓬街镇纪委进行调查整改。

“当时想着张小荣在职期间帮村里垫付了一些支出,这两笔费用应该是村里还给他的,我们就拆了东墙补西墙。”金联村党支部书记张守传在谈话中懊悔不已,“我们还多发了部分班子的电话费补贴,违反了廉洁纪律……”

最终,因违规领取电话补贴、在“三三制”补助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原党支部书记陈德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任党支部书记张守传、村委会主任陈守林受到警示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项责令退回。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与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笼子扎得不紧,约束不力有很大关系。”路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9年底,路桥区蓬街镇党委结合巡察村社反馈意见、镇纪委监督发现的问题,出台了村(居、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和村级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薪酬、补贴发放流程,并列入重大事项纳入“五议两公开”决议内容,让薪酬、补贴的发放真正“阳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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