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村里大账小账签字、清单一目了然,真正做到家底清、账目明……”近日,在路桥区峰江街道村居党组织书记履职交流会上,蒋僧桥村党总支书记孙晓春向与会人员介绍村民“阳光采购”制度。
蒋僧桥村是红色教育阵地,也是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近年来,随着村级工程项目增多、资金流量变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呼声不断加大。经村“两委”班子商量,该村从2019年开始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模式,成立村民“阳光采购”小组,村内物资采购实行由村“两委”班子“决策”、村民“代购”的“阳光采购”模式,并明确规定村干部不参与、不插手、不承包村级物资的采购。
据了解,村民“阳光采购”小组共4人,由村监会主任、1名村监站(村监会)成员和2名村民队组长组成,同时指定1名村“两委”成员作联络人,牵头和指导物资采购。5000元以上为大额采购,4名采购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均要到场参与;5000元以下为小额采购,3名采购小组成员到场即可。采购小组还要参与每月不定期的村级事项监督,包括项目建设、民生资金、资产资源等。
2020年初,该村又对村民“阳光采购”制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创新设计出4种结算凭证,即采购物品、劳务用工、工程项目、其他支出四类,交给群众一本“明白账”。
目前,“阳光采购”制度已在该村正常运行2年多,党员群众纷纷主动参与到村庄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形成了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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