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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8月28日下午,全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并以此牵引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再深化、基层治理再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拓展,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思想重视、行动迅速、落实有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治理效能逐渐释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协同联动的监督合力、运转有序的制度机制、基层治理的良好态势均已初步形成,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牵引,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要压紧压实省市县乡四级责任,夯实统筹协调的责任、指导推动的责任、督促检查的责任,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把监督第一职责做扎实做到位,做实政治监督,特别是要做好脱贫攻坚、村级组织换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专项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要让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成为经常态势,见底清零信访举报处置,严查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要锻造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过硬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选好人,持续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抓“三转”,把“监督的再监督”的定位体现出来、贯彻到位;提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推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管理,全面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树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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