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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5月2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最为严肃和最急迫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议、机关会议,强化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机制,以有力举措确保巡察反馈内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照问题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人,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1万元。

一、关于“推动老干部政策惠及上还不够畅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路桥区退休干部工作操作要点》,与路桥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路桥区退休干部工作操作要点>的通知》(路老干〔2023〕28号)。二是更新《路桥区退休干部日常工作政策选编》,增加重要指导文件、出入境、企业兼职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与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摸排,对于符合建立党组织的,督促“应建快建、应建尽建”,目前没有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二是力争“省规范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成率达到100%。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共29家,其中24家已达到规范化标准,剩余5家的相关资料已于9月26日报送至市委老干部局组织指导处。三是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社团组织、兴趣爱好团体中建立临时党支部,11月10日印发《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路桥区老年大学歌咏甲班、国画班临时党支部的批复》(路机工委〔2023〕71号),成立区老年大学歌咏甲班、国画班临时党支部。

三、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措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结合班子分管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融入分管业务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并逐年发文。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路老干〔2023〕26号),明确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二是召开路桥区委老干部局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汇报会,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并就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下半年工作开展分析研判。三是召开机关会,学习《关于印发<路桥区“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路区委办发〔2022〕15号),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后汇报制度。8月、10月“三重一大”事项已上报纪检组备案。四是规范局务会议安排,召开局务会议前,提前印发《局务会议安排表》,明确参加人员(请假人员写明请假理由)及各项议题,会后及时记录。

四、关于“财务支出和审批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会,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把项目补助经费票据审核关。二是完善了相关支出原始凭证收集,退回国库税点差额、超标准的金额共计1.41万元。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机关会上学习《台州市路桥区委老干部局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强调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最低使用年限进行处置,未到最低使用年限处置的固定资产要在公示环节责任确认和损坏依据认定。二是对资产云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更新完善,明确财务管理员和资产管理员,实行账实分离。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三是2020年报废处置的单反相机,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做好固定资产调增的账务处理,建立账外固定资产备查登记表。

六、关于“工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路桥区委老干部局工作制度》(路老干〔2022〕6号)文件中的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规定,补齐区老年大学危房重建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间,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对原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二是开展室外配套工程项目自查,将已出具的质量保险保证单补充在该项目最后一笔工程款的支付凭证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的审核,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由科室负责人、局班子成员逐一审核后,上报相关部门。

八、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党建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支委会上,分管领导向支部委员传达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在局务会议上,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今年,局班子成员已在机关党支部开展了5次党课,并做好党课记录。其中,主题教育期间,局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分别于9月28日、10月9日在机关党支部为全局党员主讲了专题党课。

九、针对“党务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党建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届中调整程序。在8月局务会议上局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届中调整相关内容。在9月5日支委会上局机关支部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届中调整相关内容。督促党务干部做好支委会等相关记录。

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会集中学习《路桥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17〕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路组通〔2018〕26号)和《关于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2022年7月19日发)等选人用人业务知识,认真领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今后要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各个关卡,保障选拔工作严格有序开展。二是9月组织对干部文书档案进行自查,查阅档案13份,查出并整改问题2项,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考察《路桥区委老干部局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十一、针对“临时用工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会学习《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路编〔2020〕81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招录编外人员。二是收到《关于对路桥区委老干部局机构编制核查问题反馈的函》后,7月3日局务会议商定,明确对接安保和保洁事宜,待11月30日门卫与保洁工劳务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个人续签。10月10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与路桥区保安公司、事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11月30日已派遣人员交接上岗。

下一步,区委老干部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始终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全面提升各层面工作水平,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2448929;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商城国际7楼,邮编: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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