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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发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科学制定方案。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及工作要求,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拉单列表,梳理汇总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余地、没有死角。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落实。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强化跟踪督查,督促责任科室狠抓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以清单制、销号制整改方式推进每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党组书记沈仁何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身体力行当好表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扛起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巡察指出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加强领导,牵头制定方案。深刻领会巡察组反馈的22项问题,带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牵头制定整改台账,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坚持把自我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三是督促提醒,全面落实整改。统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亲自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发改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人;新制定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区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持续学深悟透,每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每次落实2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强化机关日常学习,每月召开机关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四是注重学用结合,及时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牵头制定《2023年路桥区深化“1187”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

(二)关于“创新履职与对标尽责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固有职能有所虚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多次调研和座谈讨论,2023年8月召开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座谈会;对路桥经开区管委会、飞龙湖中心、区新城中心、路桥区工业4.0中心、电商产业园、台州国际再生金属交易中心等进行调研。经过多次部门意见征求形成路桥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持续做好项目跟踪,全面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和推进中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宏观经济分析,完成《关于台州市路桥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获得专项债券资金11.19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60万元。

2.针对“决策参谋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调查研究,聚焦产业、投资等领域深入重点部门和企业实地调研,完成《浅谈如何激发路桥民间投资》《路桥区智能卫浴产业链调研报告》调研文章;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每季度提出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建议,全力做好指标调度;着力项目谋划,8个项目入选省“千项万亿”工程,29个入选市谋划盯引阶段项目。二是强化沟通联系,加强横向的学习交流,紧密对接省市发改,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积极抢占先机,“金融纠纷多元化调解改革”成功入选全省第三批共富试点,我区成为双试点地区;中国日用品商城直采集采供应链创新发展区成功入选浙江省第三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名单。

(三)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服务业发展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路桥方林汽车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和中国日用品商城直采集采供应链创新发展区工作,着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联合各相关部门及时完成2023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组织申报工作,今年争取到117万元。三是智慧陆港新区、普洛斯物流基地项目推进顺利,都已纳入2023浙江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大项目。截止2023年三季度,智慧陆港新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86541万元,其中年度投资额29776万元,完成率198.5%;普洛斯物流基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37079万元,其中年度投资额18718万元,完成率110.1%。机场冷链物流项目8月完成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评审;9月完成项目装配式建筑评审;10月完成图审一审,施工招标文件预审公示,11月底完成施工招标,12月初实现开工入库。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尚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文件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文件执行力度,深入开展“会前纪律教育一刻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在机关会上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系好“第一粒扣子”》、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并做好学习记录,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

2.针对“个人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体机关干部聚焦岗位职责,认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共排查风险点84个,制定防范措施102条,形成路桥区发改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实现风险点排查全覆盖。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收回西马公司项目重复补助部分资金3.6万元,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把关,避免再次发生重复补助现象。二是会同财政对2023年以来各科室涉及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有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资金的情况。三是制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规定》,进一步强化协同,把好专项资金审核关,从源头上杜绝项目重复补助。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劳务费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度已通过提交财务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劳务费。今后也将按照此操作执行,避免经办人代领代签情况。

2.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往来款清理,已收回公共自行车卡押金11400元。二是加强往来款管理,制定《往来款管理办法》,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制度执行,针对大额采购、专项资金拨付、人员考核转正等“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严格把关,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

2.针对“党组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执行党组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党组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不存在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的情况。

(二)关于“党建工作抓得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根据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推动党建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参加“庆七一”党日活动;每月组织党员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开展党员进社区、垃圾分类等活动4次。三是完善党建阵地建设,当前已规范党建元素上墙,同时结合主题教育不断营造宣传氛围。

2.针对“党建对业务工作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建+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谋定共富总方向,打造发展新引擎”活动,推进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当前已完成今年市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二是牵头制定《路桥区项目链建设工作机制》,在项目谋划招引、落地实施、验收评价三个阶段制定十大工作机制,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服务和管理。

3.针对“对党支部建设指导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党支部,已在“三会一课”中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每月召开的支委会、主题党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党费使用情况经过支委会讨论并公示,党费收支情况按月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党费收支情况接受审议监督。三是做好党员活动室内容更新,党员活动室内上墙的“党员义务”等内容已更新并在后续实时关注内容更新情况。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充分利用机关会做好集中学习,依托“学习强国”“浙里干部之家”等平台做好日常自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关于项目、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等方面培训,同时邀请省经济信息中心专家进行了“无感监测”营商指数的授课,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做实干部平时考核。制定《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正式在编人员平时考核“三单三议”考评体系的实施办法》,每季度开展“三单三议”考评,发挥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针对“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综合监管等培训班,不断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新招考人员中将经济类、工程技术类、能源类等与发改业务需求相适配的专业纳入招考计划,今年新招录了金融学、土木工程等专业人员。二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集中。已将海经体改科、重点项目综合中心、服务业与对口合作发展中心三个科室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集中到投资产业科,新申报项目统一由投资产业科进行审批,已审批项目由原审批科室继续做好项目后续相关工作。

3.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3年8月,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书记选人用人工作实用手册,深入学习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精神、实质和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把好民主推荐、考察具体环节和时间节点,有效杜绝选人程序环节错漏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讨论人事议题及干部选拔任用前,做好与会人员的把关,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做好人员回避,同时在人事会议记录时也严格执行记录人员的回避。

(四)关于“担当作为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对项目把关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学习《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投资相关条例和规定,全面把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求,确保审批手续规范。二是做好申报资料把关,督促业主对新立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充分论证。三是严把项目评审,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委托专家严格把关,2023年以来组织评审会20余场。

2.针对“部分改革措施落实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拿地即开工等改革措施的宣传,发改窗口积极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二是开展内部研讨会,积极学习兄弟县市改革方案及创新做法,丰富理论知识,扩宽业务视野,开拓了下阶段深化改革新思路。并与相关意向企业沟通对接,了解企业需求,切实改进改革工作。三是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政策解读》,适用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要求的多为零地技改类项目,到目前为止未有新建的功能单一的仓库或厂房向发改提出立项申请。

3.针对“执法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对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并于2023年9月14日组织参加省能源监察中心的线下培训,同时于11月份参加国家工信部网上学习平台的线上工业系统节能监察培训,提高监察专业素质。二是深化节能监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并于2023年7月完成2家工业企业和1家非工单位的监察任务,检查未发现问题,监察结果已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今后将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采用现场监察和数字监管的方式,运用节能降碳e本账,将重点用能单位纳入常态化监管。

下一步,区发改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发改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压实责任,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有力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二是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成果运用。自觉推进常态化整改,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进巡察工作再深化、再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发改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发改工作基础,推动发改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三是持续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效能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在集中整改期间制定的各项制度基础上,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加强分析,推动解决,强化日常监督,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2445761;邮寄地址: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邮编: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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