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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2月9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从严从实、做深做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在巡察反馈会后,先后4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强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局党组及时制定《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科学技术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0个问题类型、27个具体问题,分类整理出整改措施61条,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开展对照检查,以最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到立即改、彻底改、全面改。三是凝聚合力,高标整改。局党组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局党组成员牵头分管条线整改工作,逐个分析研究指导,责任科室密切配合,工作相互补位、资源相互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党规党纪,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统筹工作。一是带头领办重点任务。发挥“头雁”作用,担任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组织党组成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牵头认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科技资金、干部队伍等重点任务35个。二是带头推动整改进度。专题听取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条线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度,逐条对整改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于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行见效。三是带头落实督促提醒。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党组成员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局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10个问题类型、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谈话9人次,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5.7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本系统相关的精神、指示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在学思践悟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并开展专题研讨,党组成员针对学习内容和工作职责,逐一发言讨论,会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篇。二是完善学习内容。召开9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推广《新昌县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等纳入学习内容。三是修订机关学习制度。修订并印发《路桥区科技局机关学习制度》,涵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业务交流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内容。整改期间共召开学习会12次。四是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特派员专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全面梳理现任各类科技特派员情况表、科技特派员名单、科技特派员各级项目实施情况,排摸镇街道科技特派员需求2项;完成省团队特派员资金兑现10万元。

2.针对“贯彻上级科技体制改革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科技服务。印发《关于成立“红炬蓝焰”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常态化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对一”推送科技信息服务。二是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修订并印发《路桥区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三是优化创新券服务。根据企业申领使用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对累计资金30万元以上的开展一次兑现,完成2023年路桥区创新券第一批兑现,共计31.76万元。

(二)关于“财政科技资金导向作用不明显,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在如何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上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科技新政。结合市级最新政策规定,对省级科技进步奖从原来的“我区企业参与完成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排名前五位)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1∶1奖励(同一获奖项目多个单位参研,且排名均列前五位,该项奖金由排名前五位参研单位共享)”调整为“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奖励,对获得上述奖项的第二至第五完成单位,分别按该奖项第一完成单位奖励金额的1/2、1/3、1/4、1/5比例给予奖励”;新增省新型研发机构奖补200万元。《关于加快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于2023年11月17日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二是完善科技政策。参考其他县市区科技政策,更好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对量大面广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金额从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2万元”。《关于加快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三是构建梯度培育队伍。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动态监测企业创新水平和经营情况,培育高企后备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队伍。目前全区共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754家(2023年截至10月24日,已申报173家)、高新技术企业172家(2023年截至10月24日,已申报55家)、科技领军企业1家。

2.针对“科技创新券直接用于科技创新支出比重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扩大创新券政策知晓度。走访路桥街道辖区企业华润燃气、桐屿街道及其辖区企业德东电机、螺洋街道、新桥镇企业瑞康科技、正保仪表、横街镇企业格特软包装、金清镇、金属园区及其企业金钿、欧晨等,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支出方面使用创新券。二是完善创新券管理和兑付。修订并出台《路桥区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加强对研发咨询质量的把关,严格抓好创新券第一批兑现工作,共计31.76万元。

(三)关于“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质性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农’领域的科技扶贫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三农领域的科技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修订并出台《路桥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配细则(试行)》,其中农机装备与清洗机械领域最高补助50万元,农产品生产与精深加工领域最高补助10万元。二是加大三农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共筛选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农业项目14项。三是发挥科技特派员助农效果。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专家赴一鸣机械、台州羽佳温室大棚有限公司等多家农机类企业进行合作联系、技术交流。四是帮助精准匹配就业需求。与结对社区(路南街道迎宾社区)联系,了解社区困难户的就业需求与特长,通过与区人社局联系,提供招聘岗位372个,帮助社区解决就业困难。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偏离主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约谈学习。召开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将《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的通知》作为第2个议题,切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办公室每季度前一个星期梳理谈心谈话提纲,定期开展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对各党组成员结合党风廉政、分管业务工作和实际情况开展谈话和记录。2023年三季度,共梳理5条谈话提纲供党组成员参考。

2.针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尚有疏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机关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手册。修订和印发了《路桥区科技局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手册》,排查覆盖每名机关干部。二是修订科技嵌入式风险防范内容。2023年9月出台《2023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及嵌入式风险防范责任分解表》,共梳理55个业务风险点,66项防控措施,其中包括重大资金拨付,需经科室联审或区级机关相关部门联审后方可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三重一大”等文件学习。将《路桥区“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作为第2个议题,纳入党组会议“会前纪律教育一刻钟”学习内容。二是完成会前会后资料报备。2023年1-10月,完成8次“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和事后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科技创新平台监管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2023年分别与浙大台州研究院机电研究所、浙江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路桥分中心续签合同,严格落实合同条款,明确需提供财务的支出明细。

2.针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2018-2021年逾期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清查和结题工作。2023年5月印发《关于对逾期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查的通知》,对2018年-2021年逾期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查。结果显示,逾期未结的项目共121项,其中工业农业48项、医卫73项。工业农业项目中,验收通过项目41项,结题项目3项,终止项目4项。医卫项目中,验收通过项目56项,结题项目12项,终止项目5项。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台州市路桥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

3.针对“制定合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合同审核程序。所属科室拟定好合同初稿后,经由分管领导、办公室、律师等审核,最后经党组会审定。2023年,经局相关科室、分管和律师、党组会等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共计10余份。

(二)关于“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科技资金审核。在(电子)公章使用登记表、科技资金兑现凭证等资料上明确分管领导与经办人,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按照政策要求,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时做到过程留痕。二是定期开展业务交流。2023年9月、10月,均开展业务工作交流会,开展分线工作交流,加强信息沟通。三是明确重大资金拨付程序。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将重大资金拨付作为第10个议题讨论,明确对于重大资金拨付,需经科室联审或区级相关部门联审后才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四是收回清退违规资金并举一反三。2023年7月31日,提交《路桥区预算单位上交财政国库款项情况表》;2023年8月3日,将相关企业上交的149835元退回财政国库;局主要领导对相关科室进行警示谈话;全面排查上轮巡察以来财政科技资金审核情况。

2.针对“执行政策失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监督。加强科室间的交叉检查力度,高新技术科将下达2022年国高企、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奖励资金、下达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让综合计划科核查企业科研信用黑名单情况,综合计划科将2023年创新券第一批兑现情况、2023年第一批验收的区级计划项目第二笔财政科技资金情况与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中心进行核对有无重复补助的情况,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中心将3家申请创新飞地补助的企业研发强度情况与综合计划科进行核对,结果都显示无误。二是抓好文件整改。2023年5月18日,出台《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附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目录中包括《路桥区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路科技〔2018〕23号)。三是收回清退违规资金并举一反三。2023年7月31日,提交《路桥区预算单位上交财政国库款项情况表》;2023年8月3日,将相关企业上交的7541.05元退回财政国库;局主要领导对相关科室进行警示谈话。

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对企业提交的创新券申请表、载体券兑现表、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材料要求之处,要求其补充材料。二是完善资料并举一反三。相关企业的还款凭证已重新补充和完善;局主要领导对相关科室进行警示谈话。

4.针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梳理完善专家库名单。及时调整不适合或失去联系的专家,缩减区内企业专家共213人,新增高校、医院专家共12人,经梳理目前专家库在库人员57人。二是合理邀请评审专家。2023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邀请与近两年不同专家参加立项评审,并于今后立项评审中扩大评审专家筛选面,三年内不重复邀请同一评审专家。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引领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大局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科技政策。召开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将讨论科技新政修订相关事宜作为议题,做到科学制定科技政策,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构建区域科创生态。目前《关于加快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于2023年11月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二是加大科技资金管理力度。2023年5月出台《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附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目录中包括《路桥区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路科技〔2018〕23号)。党组会议将重大资金拨付作为议题讨论,明确加强科技资金后续监管,重大资金拨付需经科室联审后方可上党组会研究。加强科室间的交叉检查力度,高新技术科将下达2022年国高企、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奖励资金、下达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让综合计划科核查企业科研信用黑名单情况,综合计划科将2023年创新券第一批兑现情况、2023年第一批验收的区级计划项目第二笔财政科技资金情况与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中心进行核对有无重复补助的情况,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中心将3家申请创新飞地补助的企业研发强度情况与综合计划科进行核对,结果都显示无误。

2.针对“统揽全局的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学习。2023年5月,修订并印发《2023年区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分别召开9月、10月业务工作交流会,加强协作和内部监督制约。

3.针对“抓工作有时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行“清单式问诊”工作法。研究制定主体倍增、项目落地、产业提质、研发突破、人才集聚等各项科技清单,局党组成员带队赴彩谱科技、神鹰机床、宏胜电缆、精力轴承、兴致环保等多家企业走访调研,靶向对接清单,指导科技工作。二是“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通过路桥科技工作管理群等浙政钉平台向镇街道发送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摘编、乡镇街道赛马比拼等最新科技政策;定期赴螺洋街道、桐屿街道通力制冷、新桥镇瑞康科技和正保仪表、金属园区欧晨和金钿、金清镇等镇街道及辖区企业开展“一起益企”宣贯培训、零研发企业“分批次小范围”座谈交流、科技服务机构研发咨询等宣传和指导活动,提高企业对于科技政策的了解。三是更新科技宣传手册。修订和印发《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摘编》700册,在开会或下基层调研时向现场人员发放,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2023年10月,共召开12次党组会、10次主题党日、10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民主生活会,上述会议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性宣传教育。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了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中央2022年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会上强调局党组成员要端正心态,正确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二是做好民主生活会问题把关工作。在党组会上,要求各班子成员准备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对其他班子批评内容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和汇总至办公室,对“无关痛痒”的问题予以返回修改,最后确定对他人批评20条、自我批评55条。

3.针对“党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党费使用学习。召开机关会,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台州市路桥区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注重规范管理,做到党费专人专管,每笔党费使用都经支委会、党组会讨论、详细记录并公示,明确非党人员活动经费不得在党费中列支。

4.针对“党建阵地建设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阵地建设。完善和提升党建阵地建设,修改党员活动室出错内容,包括更正入党誓词、将“党员权力”纠正为“党员权利”,根据二十大最新党章要求及时更新党员义务等。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转任等工作的学习力度。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台州市路桥区公务员转任工作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在新招聘、选调干部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设置选聘条件。二是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全体机关干部于局会议室集中学习《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摘编》。三是开展业务知识竞赛。2023年10月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大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成员人事管理能力。2023年8月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持续提高干部人事管理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程序。2023年9月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人事干部在考察谈话前,要求提前研究和制定谈话提纲,对谈话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分管领导对记录内容进行审定。

下一步,区科技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促进科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抓理想信念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抓反腐防线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促使全社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二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做到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努力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不贰过”;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际效果。三是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完整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科技主力军,为路桥民营经济创新区建设提供更强科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2466822;邮寄地址: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中国日用品商城国际大楼7楼,邮编:3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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